物业费_工伤_劳动仲裁_交通事故-大智律网,合同法
登录
|
注册
搜索
热词:
物业费,工伤,劳动仲裁,交通事故
法律案例
物业费纠纷
劳动仲裁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继承
拆迁安置
法律知识
合同法
法律问答
物业费
婚姻继承
拆迁安置
交通事故
下载中心
合同模板
法律文书
法规下载
首页
/
物业费纠纷
/
物业费收费标准2024年新规定是什么?
物业费收费标准2024年新规定是什么?
2024-03-25 15:17:38
20400 浏览
作者:linlan9999
一、长期不住空置房
物业费收费标准和住不住没有关系,收费标准也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我国物业收取标准分为一级物业收费标准;二级物业收费标准;三级物业收费标准和四级物业收费标准。不过每个地方的物业费收取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由当地的物价局公布。参考依据如下:
一级收费标准:1.00元/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二级收费标准:0.75元/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三级收费标准:0.50元/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四级收费标准:0.35元/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二、物业管理服务的规定有哪些?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
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第三十七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第三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四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七条、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其实,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不能简单看《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仅仅是参考依据,在很多高档小区,可能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每平方米就高达十几元也是有可能的,更要看物业管理公司和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是如何约定物业收费标准的,至于业主长期不住,这也不能成为不交
的正当理由。
0
上一篇
:
事实服务关系存在,既使未签物业服务合同,也应交纳物业费
下一篇
:
单位诉员工王秀平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相关内容:
“承重墙被砸”事件引发的物业服务费纠纷及赔偿责任
车辆在小区中擦挂找不到肇事者,物业是否承担小区车辆赔偿责任?
建筑物外墙脱落致车辆损害,车主要求物业公司用物业费抵扣合理吗?
物业费常见误区及问答汇总
业主因小区环境脏乱、治安混乱等原因拒交物业费,能得到法院支持吗?
最新新闻
1
民事起诉状(公民起诉版本)
2
驳回管辖异议裁定上诉状
3
管辖异议申请书
4
不交物业费法律上得不到支持的原因法律依据
5
什么是车损险?交通事故机动车没有车损险,出了交通事故能出车损险吗?
6
交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交通事故给予人们什么样的启示?
7
交通事故有哪些基本法律常识?交通事故报警流程如何?
8
什么是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申请程序如何?
9
动产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法律依据、合同【下载】
10
暴雨致业主车辆被淹受损的,业主要求减免物业费,是否有法律依据!
推荐商品
法律咨询
热门排行
1
以案说法 | 被搬迁人与开发商、村委会签署的拆迁补偿协议是否属于行政协议
2
李银登与中山市古镇镇曹二村民委员会、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行政协议纠纷
3
王文玲、李炳鸿与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深圳市满京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拆迁补偿协议纠纷
4
最高法案例: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不符合行政协议的要件,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
5
【解读民法典】被代签的拆迁安置补偿款协议有效吗? 原创 郭岚 吉林之声
6
建筑物外墙脱落致车辆损害,车主要求物业公司用物业费抵扣合理吗?
7
工伤认定,看看是否在这22种情形中
8
房屋租赁合同不解除是否一直有效?
9
法拍房历史物业欠费该由谁来承担?
10
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具备哪些条件构成诈骗罪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23大智律网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02796号